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6-05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对于池峰小区叁期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补充通知(3)。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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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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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池峰小区叁期要求投标人延长
投标有效期的补充通知(3)
各投标人:
池峰小区叁期(招标编号: 晋建施招(略))于2024年12月9日在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招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收到相关投标人的投诉,招标人将开展下阶段招投标活动。
因本项目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为18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即将逾期,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7.2款规定,招标人决定将投标有效期再延长90日历天(即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为270日历天)。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6月9日内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建设单位:晋江市兆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略)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略)(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略)(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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