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公司;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叁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公司,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物的公司除外。
(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略)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八)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公司,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公司,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叁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一来源文件申领时间、地点
(一)申领时间: 即日起
至 2025年
6月 13
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 11
: 30
,下午 14
: 30
至 17
: 30
。
(二)申领(略)
。
(叁)申领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
非外资独资公司或控股公司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六)、(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础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公司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笔顿贵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略)
: (略)
。
叁、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5
年 6
月 24
日 15
时 00
分。
(二)谈判(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