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14组智能高效节能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二期一至叁标段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14组智能高效节能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二期
已由
(略)
以
永审服(批)发【2025】5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自治区财政街接资金,中央衔接资金,东西协作资金,剩余由县财政资金配套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59366.05㎡(239.05亩),主要建设38栋日光温室,配套相应的供水、供电等附属工程。
2.2建设(略)
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14组。
2.3计划工期:
1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
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14组智能高效节能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二期一标段,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
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14组智能高效节能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二期二标段,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叁标段:
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14组智能高效节能设施温棚建设项目二期叁标段,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
共划分叁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需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6
月
04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6
月
12
日
18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略)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颁础数字证书安全(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一至叁标段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6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各投标人(略)“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
: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略)
(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永宁县闽宁镇
(略)
董利华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地 址:
银川(略)
(略)
巩宏伟
(略)
(略)
2025
年
06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