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首钢京唐公司质检监督部汽车原燃(辅)料自动取制样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人为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略)投标。
2.1项目名称:
首钢京唐公司质检监督部汽车原燃(辅)料自动取制样系统设备采购
;
2.2招标编号:
1础30颁骋窜齿(略)
;
2.3招标单位: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
2.4项目(略)
;
2.5★交货期要求:
商务合同生效后90日历天交货;
2.6招标范围:首钢京唐公司质检监督部原燃(辅)料取制样检升级改造项目,采购汽车原燃(辅)料自动取制样系统设备1套。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2.7★最高投标限价:(略)(含税);
3.1.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同类型的良好使用业绩不少于2份,并提供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指
: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合同内容页等,证明材料应清晰体现供货范围,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包括同类业绩的总体设备平面布置示意图、设备实际运行的各工序图片、照片资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最近叁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4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未被纳入招标人失信客户黑名单,并且未被纳入招标人暂停合作或取消合作的供应商名单;
3.1.5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转包,须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2下载招标文件前需支付平台使用费
500(略)
,支付后不予退还。支付方式:
线下/公司网银支付
(注:线下转账必须按要求正确填写识别码)
。
缴纳操作请查看首钢招标采购平台(略)首页
→
帮助中心
→
操作手册栏目下的《交易卖方(供应商)在线支付平台使用费操作手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上发布。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操作程序详见首钢招标采购服务门户(
首页&谤补谤谤;帮助中心&谤补谤谤;操作手册下载。
详细地址:河北省唐山曹妃甸工业区首钢京唐公司
(略)
联系方式:
(略)
招标机构名称: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略)
(略)
联系方式:1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