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正、反双面扫描件)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的正、反双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叁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叁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投标供应商近叁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
10.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叁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如因投标供应商新成立确实无法提供的,可以不提供;如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扫描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