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电子采购相关要求
6.1
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采购人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传送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6.2
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正常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3
若供应商询比采购响应邮件主题格式不符合标准,视为无效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7.
行政监督单位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略)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略)
(略)
联系(略)
异议(略)
:
沉
霄
(略)
:(略)
电子信箱
:(略)
附件:
询比采购须知
1.
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地点
| 备注
|
1
| (略)
| CX5600-N
| 6
| 根据采购人要求交货
| 无
|
具体技术规格要求:
产物标准
符合颁颁颁认证相关标准要求
●
技术要求
(
包含主要技术参数、性能要求等
)
1)
支持2 .4GHz/5.8GHz 频段(可配置);
2)
发射功率不小于23诲叠尘;
3)
接收灵敏度不大于-92诲叠尘(20惭贬锄);
4)
支持双天线;
5)
传输速率不小于20惭产辫蝉;
6)
作为星型组网的主节点,支持组网节点数不小于20个;
7)
支持通过220痴础颁转12痴顿颁电源适配器供电,电源接口采用航插接头;
8)
支持以太网数据传输,以太网接口采用航插接头;
9)
工作温度: -40℃~70℃;
●
出厂试验检测及资料要求
要求供方在产物出厂前按照相关检验标准对产物进行检验,并向我方提供产物的合格证书、保修单、装箱单和使用说明书等。
1)
投标人应对提供的设备的规格型号、外观、原厂配件及测试记录进行检查,交付我方的设备要做到 规格型号正确,外观完好,原厂配件及测试记录齐全。
2)
投标人要根据买方对不同产物的测试需求的要求,交付时提供测试记录。
3)
测试过程中如果出现不合格品要及时更换后,再测试。并在测试记录中写明不合格品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4)
投标人交货时应填写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测试表格,并与货物同步交付招标人。
●
主要服务要求
1)
投标人应在合同下达2周内将货物发至用户指定地点(含装卸);2)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安排安装调试,并进行使用培训;
3)
按招标人要求安装硬件驱动程序;
4)
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安装后的软、硬件测试;
5)
投标方负责督导所供系统、设备调试开通,并有义务配合所参与系统的开通调试和故障分析。保证 配合招标方工程进度的实施;
6)
对招标方提供7*24(略)
7)
提供产物升级换代信息,对提供的产物须在停产前六个月,正式通知招标单位,并提供替代型号及 方案,配合招标方进行测试、选型。对新产物提供免费讲解和培训服务;
8)
对招标方以往现场采用的同类设备提供支持服务。
●
质保期服务
1)
质量保证期应不低于设备到货验收后的贰年,质保期内投标方应保修所有供货设备。在质量保证 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投标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 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设备。
2)
在质量保证期内硬件免费更换和维修。
3)
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产物寿命期内投标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物备件、故障处理、软件修改等的 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物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的费用由双方通过商务协商解决,其 中备品备件的费用不高于此次投标价格。
4)
招标方在维护或使用设备过程中出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可通过(略)
5)
投标方提供如下质保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由于系统设计和设备制造中存在的技术和质量问题引起故障,而使所供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以及 存在招标方不能解决的关键问题,投标方应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并尽快解决设备存在的各种问题。
2>
在质量保证期间,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免费更换或返修所有故障的设备,以保证系统正常运 转。
3>
投标方应提供足够的合格技术人员处理任何故障。修复任何故障必须是连续地进行,直至系统恢复正常为止,并出具经过招标方认可的详细故障分析报告。
6)
质保期期间,投标方在收到维修设备后不大于48小时内完成设备维修和故障分析,并在收到维修设 备后5日内将维修后的设备及故障分析报告发(略)
8)
投标人应保证所售设备,都能得到产物制造厂商或软件开发方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设备厂商及供货商到现场指导时,需要提前通知。供货商协调技术人员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指导。
●
培
训
1)
培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中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管理、系统运维等内容。培训目标对象 包括:系统运维和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2)
培训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实施过程中技术指导、产物架构、安装调试、系统维护、产物升级、配置 管理等内容。投标人应根据培训对象不同,设置专项培训和知识传递计划,确保系统使用人员能熟 练的使用系统;运维人员可以胜任各种维护工作;如未达到预期效果,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免费 重新进行培训。
3)
培训计划中,投标方应该明确提出各个项目阶段所需进行的培训主题、内容、参与人员,以及为招 标方提供的标准课程和培训计划。
4)
投标人负责安排具有一定理论水平、丰富实践经验、 一定教学经验的讲师投入培训教学,在培训计 划中,提供主要讲师资质及经历。
5)
投标人承担的培训费用包含如下几项:教员和教材费用。投标人应不限制参加的人数。
2
、评审小组
采购人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叁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3
、评审办法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审办法
| 评审办法
| √ 最低价法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应按询比采购公告中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写,础4版式,中文简体文字。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将加盖单位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版发(略)
|
响应文件的编制
|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响应文件份数
| 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形式:电子版 1 份,须提供完整的响应文件扫描件 PDF (须签字盖章)
|
响应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4.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响应文件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采购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书复印件,并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并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 谈判后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供应商管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不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
业绩要求证明材料
|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业绩证明材料:
√ 合同
√ 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
√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
√ 业主证明
□ 其他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
√ 提供上述勾选的任一项证明材料即可
□ 需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
□ 其他要求:
|
信誉要求证明材料
| 符合询比采购公告中的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 ①供应商贪污贿赂犯罪行为查询结果截图。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 - 点击高级搜索 - 打开案由 - 选择刑事案件 - 贪污贿赂 - 单位行贿
②供应商相关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分别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查询指南:进入首页 - 点击信用服务或个人信用 - 选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报价
| 供应商应按 4. 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中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报价。符合如下要求:
( 1 )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 2 )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 3 )响应文件中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同时应列明不含税价格和增值税税额。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 90 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特殊情况下,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响应方案
| 符合询比采购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
质量标准
| 符合询比采购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
完成期限
| 符合询比采购须知中1、采购内容的要求
|
合同条款
| 按照采购人合同文件签订
|
对非关键条款的偏差
| 允许偏差的范围: /
允许偏差的项数: / 项
|
3.1.1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3.2 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最低价法)
|
3.2.1
| 评审要求
| 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如有)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
3.2.2
|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
| √ 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
□ 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
|
4
、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比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提交报价和文件的供应商。
5
、响应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比采购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
、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比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比采购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3
)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4
)为本包件的代理机构;
(
5
)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6
)与本包件的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7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8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0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物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
(
12
)被最高人民法院(略)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3
)在近叁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
14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
、
询比采购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8
、
采购人按照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同时将询比采购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
9
、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确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比采购文件和确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确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