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
湾区
五眼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
1
次发布
)
项目编号:
五眼桥联社交
(
2025)00140
号
温馨提示:
1.
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
(网址:
丑迟迟辫蝉://濒飞辩蝉锄.肠辞尘.肠苍)。
2
.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
权属人
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
权属人
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
权属人
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荔湾区石围塘街五眼桥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
“五眼桥联社”)
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
报名人
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4
.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图片资料等,仅供
报名
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
报名
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
报名人
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文件、合同
样本
、
交易须知
、
交易规则、
资产现状图或四至图)。
报名
人应认真
了解核实本交易
项目的实际情况,
报名
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
交易有关约定以及本交易
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
或
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5
.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6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
线上竞投
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广州(略)
受荔湾区石围塘街五眼桥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
“五眼桥联社”)
委托,定于2025年6月13日
10:00
对五眼桥联社的工业叁区
7号项目(以下简称
“交易项目”)
进行交易,本交易项目采用线上竞投
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
单位和
人士咨询
、
报名。
一、
交易项目
情况
(一)交易资产
名称
:工业叁区
7号
。
(二)交易资产类型:厂房。
(
叁
)交易资产
坐落
位置
:广州(略)
328
-2号工业叁区
7号
。
(
四
)
交易资产面积:建筑物
(土地)面积共 152
平方米
,空地面积共 0
平方米。其中:证载面积为 152
平方米,公摊面积为 0
平方米。
(
五
)交易资产的数量: 1
个
。
(六)交易资产的用途:厂房。
(七)
交易资产现状情况:出租中,合同于
2025年6月30日结束。
二、交易要求
(
一
)交易
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
(
二
)
交易方式:线上竞投。
(
叁
)竞得人确定原则: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本交易项目原租户享有优先竞得权。
1.只有一个竞投人的,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2.有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按照价高者得的方式成交,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优先竞得,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如竞得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3.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其中一方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均不举牌应价的,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如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4.有两个以上竞投人且均不存在享有优先权的,若全部竞投人不举牌应价的,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如拒绝参与抽签或抽签后确定为竞得人但拒签交易成交确认书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由
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
四
)交易底价、竞价阶梯、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1.交易底价:¥3800(略)
/月
起
。
2.竞价阶梯:¥(略)/月/次。
3.
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月
收取;租金递增方式:第四年起递增
5%
。
4.交易保证金为¥11400(略)(大写:(略)
,在2025年6月11日下午
17:
00
前
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在转账备注填写本交易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
无息
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5
.合同履约保证金
为¥11400(略)(大写:(略)
)或最终以实际竞得价的3倍计算
,在确定竞得人
后,竞得人
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转经济联社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其他保证金。
(注: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如竞得人逾期不办理的,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经济联社予以处理。)
(
五
)
租赁
/合作
期限: 5
年内
,
以最终签订的合同
约定
为准
。
(租赁期最长不得超过
20年,土地类项目不得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年限)
(
六
)
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报名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报名人须用公司名义报名,公司需要荔湾区核发并注册日期需满
4年或以上(即2021年1月之前)及提交1份与石围塘街道辖内的经济联社合作3年或以上并至少有1000平方米以上公司名义租赁的合同。
(
七
)合同签订
竞得人
完成资格审查后,
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结束后
,
5个工作日内
凭
《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经济联社签订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交易竞得资格,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按交易公告约定转给经济联社,由经济联社全权予以处理;如因出租方
的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竞得人签订交易合同的,出租方
须在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而产生的其他纠纷,由双方另行处置
。
(八)
资产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
(
九
)资产交付方式:权属人与竞得人双方约定确认
。
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此点方案、公告、合同要一致)
(一)交易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违法行为人自行承担
。
(二)承租方是资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实际使用前,应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设施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
(
叁
)特别约定的违约责任:无
。
(
四
)
本项目的合同甲方为荔湾区石围塘街五眼桥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芳村五眼桥村经济发展公司
。
(
五
)五眼桥联社所有物业(土地)已纳入国家城市更新改造、五眼桥联社城中村改造范围,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该土地、城中村改造、出租方以合法手续征收(征用)该土地,或国家法规政策规定、城市管理要求不允许出租,或城市管理要求拆除地上附着物等情况的,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提前
2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按通知要求的时间搬迁完毕,并交回承租的物业(土地、商铺、仓库、承租方自行搭建的建筑物)给出租方,出租方与承租方互不补偿,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合同解除。
(六)租金含税金,不含物业管理费、值班费、垃圾费、电梯费。
(七)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依附于承租物业的装修、增设的构筑物及增加的固定式设施等合同到期后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八)承租人不得经营排污行业,如涉及该行业的,必须持有排污许可证。
(九)租赁标的必须由竞得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经营,否则视为违约,没收其合同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转租,须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转租。
四、报名事项
(一)
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
报名人
请于2025年6月3日09:00至2025年6月11日上午
12:00
前
通过
广州市
荔湾区经济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
(二)报名人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法人单位、非法人公司、个体户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
按照交易公告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各经济联社(略)材料,应具体列明,如:原租户证明
/税收证明)
。
(叁)
报名人可以在(略)
“荔湾叁资”小程序点击进入本项目查询报名状态,审查不通过的可(略)失败。
(四)审查通过的,
再次(略)
报名人须
在2025年6月11日下午
17:00
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交纳交易保证金后,
上传
银行转账电子回单,审核通过后,
完成报名流程
,视为报名成功
。
若
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则视为报名失败,
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该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
),
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其
交易保证金。
(
五
)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竞得人
,愿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
和因本人违反交易规则或违反合同条款造成没收交易保证金的全部责任,并按照《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规则》及有关交易文件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责任。
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竞得人
的
,
其交纳的
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
无息
全额按原账号退还。
(
六
)报名期间所有信息通知
将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与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绑定一致的手机号上
,请报名人关注好信息动态,平台发送
短信
到
绑定的手机号
后,视为通知送达,若报名人没有查看导致报名失败
或绑定的手机号有误
等问题,所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报名人自行承担,与交易服务机构无关。
五、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报名人在2025年6月11日下午
17:00前
前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全额将交易保证金转入广州(略)
(交易保证金
交
纳时间以
交易机构专用账户
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不按
报名人
转出时间计算
)
,对于异地或跨行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报名人,建议在报名截止日期的前两个工作日交纳。
交易保证金转账应准确备注本交易项目编号(如:五眼桥联社交(
2025)
00140号)。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每个交易项目对应一个银行账号,一人同时报名不同的交易项目时,请按照线上报名页面提示的银行账号分别转账。(交易保证金只接受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支付宝、微信及现金汇款或存入!)
报名人按照上述交易保证金数额一次性全额转账交纳(略)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一致的,匹配一致则视为成功交纳交易保证金,否则银行系统匹配不一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账号的,视为交纳交易保证金失败,其错转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项目结束并完成交易结果公示后
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机构一次性无息全额
按原账号退还
。报名人
须按要求重新交纳交易保证金,
填写转账信息并上传交易保证金电子回单,完成交易报名手续。
非平台系统原因导致报名人交纳交易保证金超时而失去交易报名资格的,造成报名人产生的损失由报名人本人自行承担,若报名人因此向交易机构投诉,交易机构不予受理。
六、
交易竞价
竞投人
须在2025年6月13日 09:40-09:59
(略)
到荔湾区经济联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或
“荔湾叁资”小程序
进入竞投大厅点击
“签到”按钮
,未按时进场
签到
的视为
竞投人
自动放弃竞投资格
。
若本交易项目仅有
1人报名参与竞投,即使该名竞投人未按时签到或进行交易报价操作,不视为其放弃竞投资格,按照本交易公告的交易要求及交易规则,
以成交价不低于底价确定
其
为竞得人
。
交易开始后,竞投人可在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电子交易展示厅进行出价。竞投开始
15
分钟内竞投人按交易公告要求自由出价,竞价结束前
3分钟内无人出价的,线上交易平台显示的最高出价为当前最高出价;如有竞投人(略)址
:https://lwqsz.com.cn/
)。
七、
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
竞投人
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
线上竞投
平台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略)
竞投人
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
竞投人
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
竞投人
账户名和密码(略)
竞投人
本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
竞投人
自行承担,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二)
线上竞投
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
竞投人
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
竞投人
自行承担
。
(叁)因
竞投人
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略)
竞投人
自行承担
。
(四)
线上竞投
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
线上竞投
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
暂停
、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价活动
(
恢复到交易停止前状态
)
,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
(五)因
线上竞投
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
线上竞投
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在第一时间以公告、(略)
不少于一种以上
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八
、
交易结果
公示
(一)
交易结束后,交易服务机构须发布
交易结果
公示,公示期自发布
交易结果
公示
次日
起计,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如对
交易结果
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
正常
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
,到交易服务机构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
书面
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
竞得人须
在签订合同(交易结果公示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前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到荔湾区石围塘街五眼桥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进行资料核对
,
现场签订《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成交确认书》
。若
竞得人现场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
发现竞得人报名资料与原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本次交易结果作废,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按交易公告约定转经济联社,由经济联社全权予以处理。
(
叁
)本交易若在
交易结果
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
五眼桥联社、权属人
与承租方
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
行政及
法律责任均与
交易服务机构
无关。
九
、联系方式
权属人
: 荔湾区石围塘街五眼桥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略)五眼桥
“叁资”交易办
&苍产蝉辫;联系(略)(略)
交易机构名称:广州(略)
联系地址: 广州(略)
2号
(略)农经中心
&苍产蝉辫;联系(略)(略)、(略)
监督机构:广州(略)
监督(略) &苍产蝉辫;(略)
本交易一旦报名成功,不得撤回,本交易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荔湾区石围塘街五眼桥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所有。
附件:
2025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