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职工文体品牌打造,满足职工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增强职工群众的文化自信,为推动叁水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推动力。区总工会计划开展2025年叁水区“职工好声音”歌唱大赛,现对外公开征集、选取符合条件的一家机构协助组织开展,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叁水区“职工好声音”歌唱大赛
二、采购单位
(略)
叁、采购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机构资质
1.在佛山地区注册,具有从事文体活动、赛事的公司法人或具备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的社会组织、机构。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在经营活动中近叁年内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能力
具备丰富的文体活动(尤其是歌唱比赛、文艺汇演等)策划执行经验,需提供过往成功案例。
具备媒体资源网络,拥有线上线下整合的传播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主流社交媒体平台(微信、微博、抖音等)的运营能力;本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传统媒体合作资源;网络直播平台(如腾讯视频、叠站)的技术支持及流量保障。
四、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1.本项目计划于2025年6月-8月开展,对象为:叁水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参赛要求:参赛形式为独唱、对唱、重唱、组合均可,组合人数不超过4人(乐队或伴舞除外)。歌曲风格不限,歌词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本项目分为四个阶段:报名、作品专业评审、半决赛、决赛。镇街自主组织预选赛,报名阶段接受镇街推送参赛名单和个人自主报名。通过专业评审选出30人参加半决赛,半决赛选出12人参加决赛。
3.奖项设置:冠军、亚军、季军、最佳原创奖、最具人气奖。
4.供应商需根据项目采购方的要求提供大赛方案,组织策划推进整项活动,若采购方对环节提出修改意见和制作要求的,供应商须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经采购方确认方可执行;
5.供应商需提供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跟进具体工作安排,协调做好大赛投稿作品整理、审核作品内容,为用户提供大赛期间技术答疑服务,做好有关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工作;
6.开展初赛至决赛评审,供应商需提供相关领域评审专家、媒体专家等评委资料介绍,不少于5名;
7.供应商需采购一批奖品用于本次大赛,需列明计划奖品明细;
8.供应商需结合多渠道做好线上线下相关活动宣传。
(略)内,费用包含比赛舞台、灯光、音响等现场物料设计、活动宣传物料、获奖选手奖金及奖品、组织策划团队、线上媒体宣传、视频制作、导师评审、表演环节等费用。
五、选定办法
区总工会根据投档对象提供的方案、项目报价表、已有业务案例、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中选机构,并(略)站进行公示。
(一)在指导性价格内,制定的方案具体清晰,落实步骤考虑细致周详,预算价位符合实际和相关规定,与采购单位所列的要求有更多增值内容的,质优者优先;
(二)中选对象必须与叁水区总工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叁)不具备条件的机构不参与评选。
六、报名事宜
(一)须提交材料(一式叁份)
1.详细服务内容的策划书或方案;
2.项目经费报价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申报单位介绍(以往策划活动案例、相关资质等)。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有意向的机构于6月6日前将投标文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到叁水区总工会组织宣传教育部(地址:佛山(略)
(略))
(略)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