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徐州市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征管第叁方监督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CGC-ZC(2025)02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略)
一、招标条件
(略), 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025年度徐州市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征管第三方监督评价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度徐州市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征管第叁方监督评价项目叁、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度徐州市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征管第叁方监督评价项目: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和利润表复印件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30 09:00到2025-06-09 17:00
获取方式: 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9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发售(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6-13 14:3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6-13 14:30
开标(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窜颁骋颁-窜颁(2025)023
2、项目名称:2025年度徐州市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征管第叁方监督评价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
5、采购需求:2025年度徐州市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征管第叁方监督评价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和利润表复印件各一份;或提供供应商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
(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竞争性磋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叁、获取采购文件
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9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发售(略)
3、磋商文件获取:采购人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加盖鲜章):供应商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略)
(略),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5年6月13日(北京时间)14:00-14:3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北京时间)14:30,截止时间之后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响应文件接收(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 标 | 人: (略) |
地 | 系 | 址: 徐州(略) |
联 | 人: 汤先生 |
电 | 话: (略) |
电 子 (略)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略)
电 子 (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摆*签名处*闭(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摆*盖章处*闭(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