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抚顺烟草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贵厂贵(略)0002
2.项目名称:
2025年抚顺烟草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谈判
4.项目预算金额:
4.8(略)
5.
采购需求:对(略)全地区消防设施设备提供维保服务。
服务范围:
(略)(抚顺(略)
(略)(抚顺(略)
(略)(抚顺市清原县清原镇腰站街)
(略)(沉抚示范区沉东七路17号)
服务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感烟、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触发装置等;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包括声光报警器、消防联动控制模块、排烟风机、防火卷帘门等系统;消防栓系统:包括室内外的消防栓、水泵、水泵接合器、安全信号阀等;自动喷水系统:包括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安全信号阀、喷头、系统控制阀、喷淋水泵等;
气体灭火系统:包括感烟感温探测器、灭火气体储罐、驱动气体储罐、安全阀、泄压阀、声光报警器、放气指示灯等;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
(略)现有消防设施需维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消火栓63个
|
喷头970个
|
自动喷淋系统(湿式、预作用)
|
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7)
|
通风系统(风机*33)
|
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监控系统(780点位)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
服务质量:
1、为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保工作,乙方应按照行业标准定期进行维保,在维保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规范和有关行业、设备技术标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提交甲方维保记录等书面记录。
2.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同时做好相应的安全工作。
消防设施维保工作内容:
项目
| 名称
| 工作内容
| 检查周期
|
1
| 火灾
自动
报警
系统
| 1、火灾报警自检功能测试
2、消音、复位功能测试
3、故障报警功能测试
4、火灾优先功能测试
5、报警记忆功能测试
6、打印输出功能测试
7、主、备电切换功能测试
| 每月一次
|
2
| 联动
系统
| 1、手、自动启停消防水泵功能测试
2、手、自动启停防排烟系统功能测试
3、非消防电源切断测试
| 每月一次
|
3
| 警报
装置
| 1、声光测试
2、消防广播功能测试
| 每月一次
|
4
| 报警
装置
| 1、感烟、感温探测器报警功能测试
2、手动报警按钮功能测试
3、报警控制器地址号核对
| 每月一次
|
5
| 消防
水系
统
| 1、喷淋系统末端放水测试
2、水流指示器信号反馈功能测试
3、消火栓按钮启、停泵功能测试
4、消防主、备泵切换功能测试
5、远程启、停泵功能测试
| 每月一次
|
6
| 防排
烟系
统
| 1、消控中心自动启动送、排风机测试
2、消控中心按钮启动送、排风机测试
3现场启停送、排风机测试
| 每月一次
|
6.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基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未被辽宁烟草商业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1.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商业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1.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9.
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冲冲冲
/_
冲冲。
叁、获取
采购文件
1.时间:
2025冲年5月30日至冲冲2025冲年6月5日,每天冲8:30冲至冲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略)
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
司
(新抚区永安路2号)
。
3.方式:供应商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时,领取人须额外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的供应商叁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独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经(略)检查合格后,现场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本次采购不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4.售价:
/
(略)。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冲年6月10日冲10冲点冲30冲
分(北京时间)。
(略)
(略)(新抚区永安路2号).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
2025冲年6月10日10点30
分(北京时间)。
(略)
(略)(新抚区永安路2号)
.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七、
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其他补充事宜:
/
。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抚顺(略)
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李先生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