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5-30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某单位桶装水采购项目(第叁次)采购公告(2025-闯尝齿尝叠叠-奥3004)。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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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5-30 14:07:40 】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桶装水采购项目(第叁次)
二、项目编号:2025-闯尝齿尝叠叠-奥3004
叁、项目概况:
包号 /
序号
物资(略)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地点
备注
1
详见谈判文件
批
签订合同后 10 日内
西藏自治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
说明: 1. 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物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报价 应是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总和 , 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伴随服务、利润、规费、税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价格。 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3.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物。
4. 本项目共2个包,供应商可以选择1包进行报价,也可以同时参与2个包报价。各包均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1. (略) (略));
2. (略)/桶。(本项目进行单价报价,超过单价的报价无效);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经销公司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生产公司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二)国有公司;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公司或控股公司。
(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公司, 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
温馨提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略)的质疑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公告中未明确的内容以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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