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询价不指定品牌,但必须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我公司使用要求。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叁、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交书面报价文件并盖章作为附件,报价文件需与平台报价一致,不一致以线上报价为准,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
四、付款方式为电汇、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相结合。质保期12个月。
五、货到交货地点经买方初步验收合格后,卖方在5日内开具合同款项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买方。
六、供应商承诺:我公司承诺所报上述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商等相关信息真实无误,质量无瑕疵,因质量问题,我公司承诺承担相应损失。如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我方应向买方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 %)/每周计收,直到交货,同时还应赔偿因逾期交货给买方公司或第三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逾期违约金总额一旦达到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买方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
七、此询价为整体报价,不得单项报价。
八、报价前请及时与相关工程师联系,核实具体技术要求。报价为含配件含税含运费到位价格。
九、开标后,投标供应商由于价格报错或型号与我公司要求不一致,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按无效报价处理。
十、未发中标公告前供应商放弃报价的,年度内累计3次的,列入公司黑名单。
十一、合作过程中,出现较大合作问题,如质量问题、延期问题、配合度问题、技术服务问题等,列入公司黑名单。请各位投标供应商谨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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