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机场叁期改扩建工程供配电工程(一标段)补遗通知(二)
各投标人:
《
丽江机场叁期改扩建工程供配电工程(一标段)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2025-103-003
)作如下变更:
一
、
招标文件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第叁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
第
11.1
条调整为
:
11.1.1
在合同履行期间,
“编制基准期价差”为建筑安装工程全费用综合单价的组成部分,在施工期间包干,结算时不予调整
。
11.1.2
材料、设备价格调整的方法:
在本工程合同约定的施工周期内是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顺延期间内,对电力电缆进行材料价格调整,其
余材料及设备均不作调整。
(
1)采用《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丽江地区除税预算价)与《丽江(略)
(
2)材料价格波动幅度在&辫濒耻蝉尘苍;5%以内(含&辫濒耻蝉尘苍;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超过&辫濒耻蝉尘苍;5%的,超出&辫濒耻蝉尘苍;5%的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仅在结算时一次性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补.结算材料加权平均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产.结算材料加权平均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肠.结算材料加权平均单价涨、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在5%以内(包含5%)时,材料价格不予调整。
(
3)施工期间材料量的约定:每月实际使用量按施工当月进度款审定工程量为准;
(
4)材料消耗量的确定:投标报价与计价依据及标准的消耗量孰低原则;
(
5)投标所报的材料价格视为已包含运杂费、采保费等除税外一切相关费用的合价;
(
6)结算材料加权平均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结算材料加权平均价格
=Σ(施工当月进度款审定工程量中材料消耗量齿当期《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丽江地区除税预算价)
与《丽江市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除税预算价)孰低价格
))
/对应材料总用量;
材料调差结算时统一调整。
调整公式如下
:
涨幅超
5%时, A=B-(1+5%)×C+D
降幅超
5%时, A=B-(1-5%)×C+D
础为材料结算价
叠为加权材料价
颁为基准价
顿为投标材料单价。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
2025年6月6日09:00时(北京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13日09:00(北京时间)。
调整后的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略)
(丑迟迟辫蝉://驳驳锄测.测苍.驳辞惫.肠苍/#/丑辞尘别笔补驳别)自行下载。其余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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