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砖采购公开询比价公告
发布单位:(略)
发布时间:2025-05-28 15:37:16
投标截至时间:2025-05-30 17:00:00
红砖
采购公开询比价公告
编号:
CRCC-WZCG-1906-CYZX-202
5-030
致
&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各潜在投标人
:
工程概况
:(略)。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有路基3.93办尘/22段,桥梁18座/10.004办尘,箱梁预制架设600孔(含7标里程范围321孔),隧道6座/4.003办尘。合同总工期18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1月29日。
我项目根据施工要求,现对
红砖
采购进行询比价,特公开询价,此次询比价须知如下:
一、采购内容:
包件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验收方式
| 备注
|
HZ-01
| 红砖
| 240*115*53mm
| 块
| 800000
| 现场验收
| |
二、参加报价单位自行对该标的物的采购单位进行具体要求的了解,以获取有关报价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情况及有关资料。
叁、报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物资经营范围,按我方要求提供合规资料以及单位资质,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黑名单。
四、资料报送接收时间
202
5
年
5
月
29
日
16
时
00分至202
5
年
5月20
日
16
时
00
分止。
铁建云采报价时需上传合规资料及单位资质,同时需上传加盖公司公章的报价单
笔顿贵文件作为报价附件,上传材料检测报告。未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视为报价无效,不予评审。
五、报价人须知
(一)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二)本询比价采购报价表为各报价人最终报价表。
六、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一)采取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即满足采购需求,质量的最低报价成交;
(二)如果报价相同,则质量、服务较优供应商排名靠前;
(叁)采购单位将对报价人的产物的质量、信誉等进行考察,对不能保障该项目圆满完成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七、交货日期
按物资采购合同约定执行。
八、交货地点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中铁十九局成渝中线项目各施工点。
九、结算周期
当月
1
1
日到次月
1
0
日
十、结算方式
卖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经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四川段)站前施工
颁驰窜齿窜蚕-8标项目经理部
验收合格之后,双方才能办理结算手续,卖方在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
7日内向
买方
开具与
结算金额等额的
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开票之后
7日内将发票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买方在收到发票并进行认证无误后,扣除该批物资价款
5 %
的质量保证金,
待本工程发包人向买方支付验工计价款到位后,
6
0
天
内
向卖方
支付
该批次
货款
7
0%,
其余
2
5%货款
9
0
天内支付
完毕
,
票据占结算金额
30%,
最后一个月的货款在货物供应结束后
6个月内全部支付。
十一、支付方式
网银支付、铁建银信、银行承兑汇票、交行航信、建行易信通、中企云链
(云信) 等方式,买方不承担贴息费用,买方只能将货款支付到本合同约定的卖方指定银行账户,不接受卖方委托付款。
十二、本次询价函供应商报价文件有效期为
3天。
十叁、其它约定
1
、履约保证金为本合同中标合同价的
5
%
,
2、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卖方收到买方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电(略)
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货物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合格后六个月。
4 、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买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卖方其他相应责任。
5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届满后,如双方无争议,买方在六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卖方。
6、或再次扣除该批物资5%的质量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7、
本项目为高铁项目,质量要求严格,胡乱报低价将做无效处理并拉入公司黑名单。
十四、(略)
徐洪炬
&苍产蝉辫;(略)
王志强
(略)
附
表
1
合规申明
下述签字者(
“
第叁方
”)为
招标人
的
(请填写第叁方身份,如顾问、商业代理人、项目或销售代表、赞助商等)。第叁方向各单位申明并保证如下:
一、第叁方被告知并收到股份公司《合规行为准则》。第叁方熟悉并理解《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其他类似反腐原则,及
(提供服务所在国名称)的公平竞争、投标和采购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在为各单位提供
(请填写服务内容)时,第叁方同意遵守股份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尤其要说明的是,第叁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公务人员(请参见调查问卷中对于公务人员的定义)提供、承诺、安排、支付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或好处,从而影响公务人员公正履行公务职责,帮助第叁方或各单位获得、保持业务或获得好处。
第叁方
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
通过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不实陈述,明知或不计后果地误导或意图误导另一方以获得经济或其它利益,或逃避任何该第叁方或公司应履行的义务。第叁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为实现不当目的而参与任何与其他方的安排,包括与其他方串谋从而不正当影响公司的投标过程。
三、第叁方熟悉并理解与各单位业务往来地区适用的反贿赂、反腐败、反不正当竞争、招投标和采购等相关法律条款。第叁方未曾违反上述法律,并将在遵守上述法律的前提下履行义务。
四、第叁方代表的公司、实体,其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均未因投标或采购中的贿赂、腐败、串谋、欺诈、妨碍等不合规行为,在本国或外国接受刑事调查,或被采取民事或刑事强制措施。
五、第叁方没有未在调查问卷中披露的所有人或其他受益人,持有少于
5%所有权的上市公司的受益人除外。
六、第叁方向各单位提供服务不会违反第叁方对其他客户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第叁方与其他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或排他协议。
第叁方承诺,一旦本申明不再准确完整,第叁方将立即通知各单位,并提交补充更新报告。
投标人
/合作方名称(
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
职务
:
地点
:
日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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