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5-30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东营港公司2025年病媒生物本底、防治服务。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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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东营港公司2025年病媒生物本底、防治服务采购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东营港公司2025年病媒生物本底、防治服务
为(略)5万吨级码头对外开放口岸提供病媒生物监测、蚊蝇防治;主要技术指标详见技术要求。
2025.5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
(2)投标人应具备《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单位核准证书》资质,准予从事类别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业务包含:颁类,动植物病虫害消毒除害处理(不包括防疫消毒)。
须提供2021-2023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价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病媒生物项目服务验收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要求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合同服务内容、服务验收证明材料(结算发票或业主验收文件)。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中海油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略)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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