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略)晋安湖塘科创园3号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文件
补充通知
2
补件
3
各潜在投标人:
一、
2025年(略)晋安湖塘科创园3号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或修改:
1、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21
项
中
“1、投标报价时”增加:(3)投标人做投标总价报价,投标文件无需提供清单报价,中标后,中标人以中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结算。
2、
第八章第一节的
“二、联合体协议书”的委托代理人是指联合体成员单位就参与本招标项目联合体投标事宜的协定所委托的非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第叁方;若联合体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书后附该单位的委托函,委托函格式自拟。
3、第八章第
二
节的
“二、投标函附录”补充调整,格式附后。
4、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6月23日9时40分。
5、联合体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的唱标信息界面填写联合体所有成员信息。
二
、说明:本件与招标文件、本件发布前的招标文件补充、澄清、修改等有抵触之处,以本件为准。
(略)
(略)
招标代理:(略)
202
5
年
5
月
29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4.1.3
|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
|
2
| 设计负责人
| 4.1.3
| 姓名:
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编号:
|
|
3
| 施工负责人
| 4.1.3
|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
|
4
| 履约担保金额
| 4.2
| 签约合同价的 10% |
|
5
| 分包
| 4.3
| 本项目不允 许分包
|
|
6
| 预付款额度
| 17.2.1.2
| 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10%(不含预备费和暂列金,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 |
|
7
| 进度款付款时限
| 17.3.1 ( 3 )
| 发包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发包人在 14天内审核完毕;承包人依据发包人的审核意见开具增值税专用(若承包人为联合体的,增值税专用票由联合体牵头人开具)发票,发包人在承包人提交了同等金额正式发票后14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
|
8
| 质量保证金扣留 百分比
| 17.3.1
| 结算价的 3%
|
|
9
| 缺陷责任期
| 19.1
| 24个月
|
|
…
| ……
| ……
| ……
|
|
投标人
:(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