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对于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对于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略)楼1栋2-36号房屋的拍卖公告的破产拍卖公告(再次拍卖)
破产程序:清算 | 处置单位: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 监督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公告时间:2025.05.29 10:34:48
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
管理人
对于
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
名下(略)楼1栋2-
36
号房屋的拍卖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于2022年5月5日作出(2021)渝05破申8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川建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5月7日作出(2022)渝05破17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为中川建设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
中川建设公司
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将于202
5
年
6
月6
日1
0
时至202
5
年
6
月7
日1
0
时止(延时除外)(略)址:
,处置单位为
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
管理人,监督单位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
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
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竞买人在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
拍卖
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叁)
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手续,并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现场接收,交付以现状为准
,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物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
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
任何
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的相关内容,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本次拍卖标的物概况: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
中川建设公司
名下的位于
贵州省
台江县施洞示范小城镇农贸市场商住楼1栋2-
36
号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屋”或“标的物”),具体
信息
如下表: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
| 不动产用途
|
1
| 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
| 黔(2023)台江不动产权第(略)号
| 贵州省台江县施洞示范小城镇农贸市场商住楼1栋2-36号
| 66.08 ㎡
| 商服用房
|
特别提醒:
1.
标的房屋内可能存在违法搭建,拍卖成交后可能出现因其系违章建筑等原因被强行拆除、被罚款、补缴税费等风险,请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向相关部门、人员了解标的存在的现状和瑕疵并评估风险。拍卖成交后的诉讼纠纷或其他风险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标的房屋内部结构可能存在改动情况,拍卖成交后若涉及标的物结构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标的物室内结构发生变化产生的相应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核实、解决并承担相应风险责任。请竞买人务必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现状,知晓并承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3.标的房屋可能存在被占有、使用的情况,请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自行走访标的房屋了解相关情况。
4.
管理人披露的拍卖标的物信息,均来源于
管理人接管的相关资料及管理人从公开途径查询的信息
。拍卖成交后,产权过户最终以不动产权属登记部门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为准;若标的物现状与不动产权证记载信息存在差异,管理人按照现状移交标的物。管理人所公示的标的物现场视频、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若拍卖成交,买受人按照标的房屋的现状(交付时的实物现状和权
属
现状)取得标的房屋。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权利瑕疵、质量瑕疵、拍卖信息与房屋现状不一致、腾空交付、税费承担、发票开具、过户不能等风险,买受人充分知悉该风险,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
四、拍卖价格:
起拍价:
40452.02 (略);保证金:
4000 (略);增价幅度:400 (略)
/次及其整倍数。
五、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关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而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买活动的,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管理人沟通并提交书面的授权委托资料;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不按要求提供书面授权委托资料的,相关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
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单位或个人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
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书面证明资料,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八、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各自负担应负担的部分,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十、保证金、余款、软件服务费的支付
(一)保证金
1.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略)拍客服热线:400-822-2870);足额缴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锁定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若买受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平台将不予退还保证金:(1)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2)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产权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的;(3)竞拍成功后不履约、违约,有提出附加条件的;(4)不及时进行成交手续办理及支付拍卖余款和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的。
(二)余款
(四)逾期支付或未支付的后果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足额支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支付拍卖成交款的,管理人将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财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及冲抵本案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原买受人予以补交。
十一、标的物交付
(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
3
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办公地点(重庆(略)
(二)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按现状交付,拍卖公告中涉及的标的物相关情况介绍仅供参考,最终以拍卖成交后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叁)本次拍卖成交价款不包含标的交割、过户(登记)时所发生的有关税金、罚金等一切其他费用。
(四)拍卖成交后,管理人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重庆五中院、管理人将予以协助。
十二、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现状交付,若本公告载明的标的名称、面积等信息与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有出入的,拍卖成交价款不作调整。
(二)本次拍卖公告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标的物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当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拍卖标的物实况。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叁)标的物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成交确认后的金额支付拍卖价款及标的过户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后,买受人应按照管理人的通知交接标的物,由管理人按现状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交付手续完成后,管理人不再对标的物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管理人不再对标的物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的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起拍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因破产资产的特殊性,管理人无法提供相应发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询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税费等其他费用增加的风险。
(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清算平台将(略)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六)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八)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管理人咨询(略)
徐律师 (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