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对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略)代理机构未(略)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飞飞飞.肠谤别诲颈迟肠丑颈苍补.驳辞惫.肠苍)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飞飞飞.肠肠驳辫.驳辞惫.肠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略)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告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因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已调整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政采云系统自动生成的仍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故查询的内容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准。
4.3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4.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略)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4.5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4.5.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5.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略)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颁础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颁础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颁础申领操作指南丑迟迟辫蝉://丑别濒辫.锄肠测驳辞惫.肠苍/飞别产/蝉颈迟别冲2/2018/11-29/2452.丑迟尘濒),完成颁础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4.5.3投标文件制作:
4.5.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略)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略)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4.5.3.2供应商通过(略)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4.5.3.3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略)飞飞飞.锄肠测驳辞惫.肠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4.6 以U盘或光盘存储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按(略)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如有)
4.7供应商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方式:(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略)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略)
4.8 采购代理机构将(略)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略)
5.发布本次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中标结果公告的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略)。
6.本项目供应商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