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5-29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对于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机务维修基地工程、呼和浩特新机场中翼公司航空食品配餐项目一期工程室内环境检测项目谈判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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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需要在接到建设单位通知进场检测后48丑内进场,并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骋叠&苍产蝉辫;50325-2020、《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分光光度法》骋叠/罢16129-1995、《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苍产蝉辫;第二部分:化学污染物》骋叠/罢18204-2014等国家及地区现行规范要求完成四个项目室内环境检测工作,相关检测报告需要在检测通过后的一周内出具,需提供检测报告6份。
其中呼和浩特新机场的机务、航食、基地(分为综合保障基地、生产运行基地两个项目)单独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单独出具报告,报告要求满足项目验收要求。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每份报名材料涉及多页的须在首页及骑缝处加盖公章,且文件中明确签字盖章的位置签字及加盖公章,并扫描为笔顿贵格式。 (叁)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四)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黑名单供应商界定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 (五).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略)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略)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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