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用途:办公
(二)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按照现有质量和现状出租,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上述状况予以承租。
(叁)租赁期限为3年,无免租期。
(四)租赁期间,配5个固定停车位使用(1个室外大巴停车位、4个地库车位)。
(五)承租方须在交易结果公示期(交易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次日起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按年度为一期进行结算,第一期租金在签订合同后,甲方开具有效专用发票,如果乙方对甲方开具的发票和相关支持文件无异议,应于收到发票之日起【45】日内向甲方付款。以后应于每期期初首日前支付当期租金。
(六)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首年月租金的2倍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
(七)租赁标的物计租面积为1809.4332平方米,若实测面积与计租面积存在差异的,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八)租赁标的物按装修标准进行出租,承租方进场交付前知悉物业装修情况及瑕疵,不得将租赁标的物用于非法经营或从事易燃易爆、危化品、造成污染、产生异味、噪音超标、危害社会和人民利益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承租方需自行协调好周边邻里关系。
(九)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标的物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分租或以各种名义与第叁方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出借或者交换)。
(十)租赁合同的起始日期,以出租方与承租方办理租赁标的物现场移交手续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因原承租方拒绝交回租赁标的物或不可抗力导致延迟移交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方有权相应延迟移交时间,但承租年限不变,承租方不得追究出租方的责任。
(十一)如承租方无法定或约定原因拒绝接收租赁标的物的,出租方可单方解除本次租赁行为,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及租金不予退回。
(十二)因履行《租赁合同》依法应缴纳的税费,出租方及承租方各自承担己方应承担的部分。
(十叁)其他条件详见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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