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5-28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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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宁波(略)宁波(略)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330203-04-01-510978,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宁波(略),招标人为宁波(略),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市倬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略),建设规模:集士港河(春华路-蕙兰路段)西侧护岸整治,河道长度约为470尘,岸线长度约为463尘,同时实施配套幸福河湖工程,幸福河湖建筑面积约为6500尘2。西陆村河道整治提升工程(略)建设(略)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海曙区集士港镇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略)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合格要求。
标段划分:1个。
2.7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其他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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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督部门名称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6、联系方式
(略)宁波(略)
地址:浙江省宁波(略)
(略)张老师
联系(略)(略)
招标代理:宁波市倬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略):张维、过敏、谢安琪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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