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 -洪安、梅江、妙泉、清溪八角亭段供水主管改造工程-管材采购(第二次)
受 (略) 委托,对 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 -洪安、梅江、妙泉、清溪八角亭段供水主管改造工程-管材采购(第二次) 进行竞争性磋商,最高限价 195.04311 万(略) , 保证金 2万(略),采购内容及详情见 附件 《 秀山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 -洪安、梅江、妙泉、清溪八角亭段供水主管改造工程-管材采购(第二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 202 5 年 5 月 28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8 日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 , 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叁)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 的 意向 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 意向 供应商不足 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叁款规定的情形,以及财政部 财库 摆2015闭124号文件规定的情形除外。未出现上述情形的,则进入磋商程序,并由磋商小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程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四 篇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二、 意向 供应商 须(略)上报名操作指南 )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到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 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叁、若非采购人原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 服务费 后,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一) 意向 供应商提出磋商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磋商申请的; ( 二 )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未按约定时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除扣除保证金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 叁 )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 意向 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于缴清重庆联交所 服务费 及合同备案后 二 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其余 意向 供应商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被确定之日起 二 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四、 意向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 一般资格条件 :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二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叁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五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六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
五、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202 5 年 6月9日9:00 时至 9:30 时,(略)室递交《响应文件》报名。
六、开标时间: 202 5 年 6月9日 北京时间 9 : 3 0。
七、开标(略)
八、 意向 供应商在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之日起 2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九、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向 成交供应商 收取,收费金额为 :13203(略)。
十、请 意向 供应商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详细阅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一)采购代理机构:(略)
(略)
电 话: (略)
地 址:重庆(略) 1066号1幢19-20
(二)(略)
(略)
电 话: (略)
地 址:秀山县平凯街道香林南路 47号
(叁)集中采购机构:(略)
(略)
电 话: (略)
地 址: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丹凤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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