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为 研发中心原活动区隔断及展台改造 。
二、报价要求
1.按照附件《 原活动区隔断及展台改造方案(略)),合计报价总金额不得超过控制价:人民币(略)整)。
2.报价单中供应商须填写品牌型号及价格,其他内容不可更改,表格中关联公式仅供参考,请供应商自行检查单价及总价填报是否正确。
3.报价均为含税金额,同一项下不得存在多个报价。
4.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其他相关费用,在合计费用中须已包含措施费、税金等其他全部费用。
5.《 原活动区隔断及展台改造方案 》及报价单每页均须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请注意调整格式,不要出现文字或价格等信息显示不全的情况。)。
叁、技术参数
1.本次采购的隔断材料、玻璃等,所有制作须在工厂完成,送货后仅进行组装。
2.供应商所提供和安装的隔断须包含组装隔断的全部主材及辅材,且保障隔断能够正常、完好、安全使用。
3.展台在拆除或清运时,若对墙体存在损坏或剐蹭,供应商须免费进行重新修补、粉刷。
4.在确认 第一候选供应商 后 , 第一候选供应商 须提供保证产物质量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期及验收
1.工期:中标方需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拆除、安装、修补及调试等全部工作。
2.验收:安装、调试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五、合同签订
1. 按照报价单单价、总金额签订合同;
2.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100%;
3. 中标方如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 争端解决:双方协商解决,若10个工作日内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服务要求
1. 服务提供商:中标方;
2. 免费提供运输、搬运、安装、拆除、施工废料回收及备品备件等服务;
3. 全部产物到货30个自然日内,如出现尺寸、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或无法正常使用的,免费进行更换;
4. 不接受快递,中标方在约定时间内一次性送货上门。双方现场清点数量,检查货品是否无损(外包装箱无损不代表认可货物品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运输搬运费用;
5. 货物送达时,须清晰标注货物名称等采购人要求的用于分辨货物的其他标识。
6.提供质保期、免费保修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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