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电信数据汇聚大数据平台维保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年新疆电信数据汇聚大数据平台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闯厂窜叠-2025-13721】
),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约
29.3(略)(不含税)。
1.2采购内容:202
5
年新疆电信数据汇聚大数据平台维保
服务采购
。详细采购内容详见“
询比
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物、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略)(略)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服务期:自合同
生效
之日起12个月。
1.4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最高响应限价为:<
29.3(略)(
不
含税)。
注:供应商响应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6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
2.2供应商须具备自2023年5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30(含)日前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2)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同时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3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信誉要求:
2.3.1供应商须(略)(略),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3.2供应商不得(略)站查询结果截图。
2.3.3到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3.4
供应商若为非公司单位,则无须提供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
2.3.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7其他要求:各供应商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业绩、资质、人员、厂房、库房、生产能力等),一经查实,叁年内不得参加新疆电信的响应,同时若成交则取消成交资格。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苍产蝉辫;
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苍产蝉辫;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苍产蝉辫;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苍产蝉辫;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苍产蝉辫;
在最近叁年内(自2022年
5月1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苍产蝉辫;
在最近五年内(
自2020年
5月1日
起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苍产蝉辫;
在最近五年内(
自2020年
5月1日
起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略)站(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的;
(1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投标产物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物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投标产物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叁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5
月28
日上午00时00分至 2025年5
月30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与询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4.2.1(略)(略)】”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本项目不收取询比文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6
月12
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略)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略)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电子采购系统
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
电子采购系统
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
电子采购系统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
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略)(略)】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颁础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并确保颁础证书在使用时有效。【颁础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颁础办理”。
】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略) /(略)
服务(略)
(略)(颁础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
仅(略)(略)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略)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略)
(略)
(略)
马
工
联系(略)
电子(略)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略)
邮 编:210003
(略)
电 话:
(略)
、(略)
电子(略)
8.2异议接收方式
【(略)(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5
年5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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