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转让的在建工程系4栋集资房住宅楼,楼号分别为 6#、10#、11#、12#,(略)
二、本次转让土地使用权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拜国用(2013)第427号;座落:团结路以南、外环北路以南;用途:住宅;性质:出让;使用权面积:44042.50㎡;终止日期:2083年3月 14日。在建工程已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略)14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略)033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略)(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6#、10#、12#号楼)。
叁、本次转让标的评估值不含增值税,成交价含增值税。&苍产蝉辫;
四、本次转让涉及的6#楼,由于办证时间跨度较长,致使施工许可证相关资料缺失,已由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已办理相关证件的说明,项目成交后转让方可协助寻找或补办。&苍产蝉辫;
五、本次评估11号楼形象进度为90%。&苍产蝉辫;
六、本次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须自行办理在建工程相关建设续建等手续,相关费用自行承担,转让方予以协助配合。&苍产蝉辫;
七、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本次转让资产产权情况及续建手续相关要求的内容后再进行报名,因转让资产发生产权争议、质量安全纠纷等,相关责任均由转让方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相关合同条款由受让方与转让方(略)并缴纳保证金。&苍产蝉辫;
八、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转让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受让方应当(略)。意向受让方受让后,自行承担因不了解标的现状而产生的相关风险,由此产生的相关纠纷和责任与转让方和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苍产蝉辫;
九、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等备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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