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略)2025年度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验收服务项目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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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详见第叁部分项目需求。
服务周期:原则上按季度组织开展充(换)电设施验收,具体安排结合实际建设情况确定。安全检查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扶持中小公司、支持监狱公司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中小微公司、监狱公司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公司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公司证明材料(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3、合格供应商的其他条件:
2.3.1具有国家认可颁狈础厂资质证书的第叁方机构,且证书认可的能力范围应包括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相关检验检测内容;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叁、申请信息:
申请时间:自采购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19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整,下午13:30—17:00整(节假日除外)。
申请(略)
申请地址:南通(略)
申请方式:现场领取(也可以联系招标代理,通过电汇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略)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9日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投标模式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地址: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
(略)
(略)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南通(略)
联系方式:陆妍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陆妍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