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黑龙江分公司体外除颤器询比采购公告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体外除颤器进行
询比
采购。
1、项目介绍
1.1
项目名称:
南航
黑龙江分公司
体外除颤器采购
。
1.2
项目
编号:
颁窜(略)
。
1.3
项目类别:
货物类
。
1.4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1.5
项目
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单价限价
(单位:(略) /台 , 人民币 )
| 总价限价
(单位:(略) ,人民币 )
| 备注
|
1
| 体外除颤器 (全自动)
| 2台
| 30000
| 60000
| 每台 体外除颤器 (全自动) 应包含主机 1 台、电极片 1 套、电池 1套、 手提软包 1 个、壁挂式柜机 1个、配套远程管理系统(响应文件需备注清单,提供证明材料)。
|
2
| 备用电极片
| 2套
| 0
| 0
| 免费赠送
|
注
: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
供应商
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
2025
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
1.6
&苍产蝉辫;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 内容
| 交货 地点
| 交货 时间
|
1
| 2台 体外除颤器 (全自动) 及配套内容
| 哈尔滨市赣水路 34号
| 自合同签订之 日起 1 个月内交货 , 并完成设备的 安装调试 服务。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略)站下载本
询比文件
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物/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物。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
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分公司
参加本次询比
,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
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
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
分公司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及
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
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
代理商
,若为制造厂家,其代理商同时参与
本
项目
的
,代理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
代理商
,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
合法
授权,若多家代理商
同时提供
唯一授权,唯一授权代理商均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
,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
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
,
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出生产设备数量型号、购买发票,生产许可证,生产场地照片等
;
代理商
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
合法
授权书。)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
询比
项目。
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
同时
参加
本次
询比
项目
。
2.
5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
被
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略)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公司、港澳台地区公司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
6
被列入南航集团
“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
询比
。
2.
7
被列入南航集团
“禁止交易公司名单”的公司,不得参与
本次
询比
2.
8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
平台
,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
滨笔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
等付款行为
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
供应商
须知》中第
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
询比文件
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
供应商
须
具备有效的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及产物经销授权书
;
制造商须具有所提供产物的医疗器械产物注册证及国家规定应具备的许可证
。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
询比
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
询比
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
、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
——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
询比
采购之日起
3年内参加南航
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
项目的采购活动。
3、
询比文件
的获取
3.1
&苍产蝉辫;获取
询比文件
时间:
2025
年
5
月
27
日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
“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选择项目下载
询比文件
;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
询比
。
3.2
询比文件
获取途径:
详见
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5年
6
月
9
日
14
时
30
分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略)
(略)黑龙江分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略)
34号
(略)
王女士
,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