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南化 (漳州) 新材料有限公司助剂产物包装、仓储等业务外包(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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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中石化南化 (漳州) 新材料有限公司工艺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运行维保业务外包已由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重点项目(古雷)推进会纪要(略)》(编号:南化重点项目〔20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南化(漳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中石化南化 (漳州) 新材料有限公司助剂产物包装、仓储等业务外包(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福建省漳州(略)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略)(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负责2026年~2028年(2年)中国石化南化(漳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助剂产物包装(年包装量约86000吨/年)、转运、仓储、产物出库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造粒厂房(一楼:2500㎡,二楼:除尘设备)、产物仓库(4200㎡)的全部设施日常运行管理、检修计划申报、备品备件申报;
(略)的运营服务管理工作;
(3)造粒厂房物料回收工作;
(4)造粒厂房临时劳务业务服务;
(5)包装材料申报和管理;
(6)产物库存积压期间的转运倒库工作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无及以上
(3)持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略)/年或包装量≥8万吨/年)。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略)/年或包装量≥8万吨/年)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3.5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按照投标文件最终递交时间顺序确定参与评审的投标人)。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略)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
2025年5月26日
09
时
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25年6月3日
11
时
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6月16日
09
时
00
分 。
5.4递交方式:(略)
6.开标
6.1开标时间:
2025年6月16日
09
时
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略)。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略)
(略)
(略)
(略)
电子(略)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略)
(略)
(略)
(略)
电子(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略)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企管法律部
杨修正(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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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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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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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