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竞买人需(略)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 ,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略)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2、 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 (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3、 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 ,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4 . 竞买人 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 参加 网络 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5 .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 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 , 标的物的交接由 委托方 和 中标人 自行办理。
6 . 标的物 按现状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差异,租金不多退少补,不作调整。意向竞买人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查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查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 标的物以现状出租,实际面积如有差异,租金不多退少补,月租金按标明的面积计算。
7 .此次竞价以租赁标的月租 金或租金评估价 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标的物业其他收费详见 《 租赁合同 ( 范本 ) 》 。
8 .竞价保证金为 2 个月租金 底价 总额,由各 竞买人 转账至交易平台指定银行账户。没有成交的 竞买人 的竞价保证金,按交易平台规定全额无息原路退还;确定为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在其与 委托方 签订了租赁合同且交纳 承租 履约保证金后,按交易平台规定无息全额原路退还。中标人放弃成交资格的或拒签租赁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9 . 物业 若 处于经营状态 ,原 承租人 或实际经营者 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
10 . 标的准许入驻的行业详见《珠海公交柏宁出租车有限公司物业公开招租项目明细表》。
11 . 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自行在珠海产权交易系统下载 《中标(成交)通知书》 。 中标 人 (原 承租人 或新 承租人 )必须 自《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 1 5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缴交承租履约保证金,逾期签订租赁合同或缴交承租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 新 承租人 从交付使用场地之日起计算,根据物业情况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租赁起止时间。
12 .承租履约保证金(押金)为3个月租金, 自《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 1 5 个工作日内转账至 委托方 指定账户。在合同期满 中标人 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结清所有费用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将 承租 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 中标人 。
1 3 .物业交付日期:本次招租若网络竞标流程时长及原 承租人 (实际经营者) 清场不及时等客观原因导致移交时间延后(原 承租人 或 实际经营者 承诺在竞投结束后次日起 90个日历天内清场,若竞投结束时租赁合同未期满的,则从租赁合同期满次日起90个日历天内清场),租赁期限自标的移交之日起计算。场地移交前原 承租人 或实际经营者 的场地占用费由 委托方 收取。
1 4 .装修 事项 :原 承租人 或实际经营者 中标 原则上 无免租装修期, 中标 人 中标 如不改变原租赁场地装饰装修的 原则上 无免租装修期,如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墙面、天花、地面、消防等改造) 享有免租装修期,装修期从 合同起效 之日起计算 , 根据实际装修项目确定装修期 。享有装修期的 中标人 须自《中标(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向 委托方 提交装修方案 备案 ,并经 委托方 同意 后方可进行施工,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 中标人 承担, 中标人 自行承担装修费用,且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5.经营事项: 中标 人 签订合同时向 委托方 提交经营方案,经营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 经营项目、运作模式等,并承诺按经营方案使用场地。中标 人 必须获得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同时取得消防部门的有关消防合格证,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1 6 .租赁期内 中标人 不得分租、转借场地 及擅自转租 。
1 7 .租赁期内 中标人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如确因经营需要进行改变房屋用途,必须征得 委托方 书面同意。
1 8 .中标 人 获得租赁权后,须按中标结果及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用,并遵守合同有关条款,若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委托方 将收回房屋, 中标人 已交的合同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期间, 中标人 如逾期 30天未缴纳租金、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委托方 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 承租 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 的 损失由 中标人 负责。
19.园区配套停车位使用按 委托方 相关约定执行。
20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范本)》、《补充协议(范本)》和《 出租 物业 安全 生产 管理 协议书 (范本)》。
21 . 现场查勘时间为 2025 年06 月03 日至 2025 年 06 月05 日 上午 9:30至11:30,下午2:30至4:30 ,联系方式 : ( 标的 1-3 ) 唐先生 (略) 、( 标的4 -5 ) 李先生 (略) 。 项目投诉、质疑处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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