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编号:5(略)(略)
2.品目名称:颁(略)-其他服务
(略)): 1,712,508.82
4.采购监督机构:(略);联系(略)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公司发展、促进监狱公司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物。
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账户信息中标后由采购人提供;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之后,一年合同(略)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略)(略)
一、供应商应当(略)-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略)-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略)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叁、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略)-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略)
颁础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