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于沉阳花之萃药业有限公司债权项目的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5/05/23 15:53
我公司本次拟处置沉阳花之萃药业有限公司债权项目,截止2021年1月30日,该项目债权合计944.41(略)。(由于可能存在的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受让方实际接收的贷款债权金额与《债权转让协议》载明的金额可能不完全一致;受让方受让贷款债权后向债务人或关联责任人主张并获得司法支持的利息可能与转让方挂牌公示的利息数额不完全一致,受让方主张权利应以最终获得司法支持的为准)。
特别说明:
1、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
竞买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公司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公司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任何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不属于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第三方,且不属于竞价标的的内、外部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员工、现员工及其关联人、债务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公司、个人等。亦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公司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
竞买人为港、澳、台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并在留存的复印件上签字、加盖个人名章或按手印等供检查。竞买人为港、澳、台地区公司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竞买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含注册登记证明等)或身份证明。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其他人竞买的,应将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在所在特别行政区或地区公证机关证明。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权限应当注明代为报价、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等具体授权事项,因代理人实施竞价行为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及责任,由委托人承担。代理人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并在留存的复印件上签字、加盖个人名章或按手印等供查验。
竞买人为境外投资者的,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发改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于规范境内金融机构对外转让不良债权备案管理的通知》、《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有关外汇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标的债权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3、若后续查明竞买人在不符合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下进行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竞买人须将债务人某某公司应履行的全部还款义务项下的金额与实际竞买价款的差额部分作为赔偿款支付给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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