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新乡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和《新乡市保障性住房(配售)准入、配售及封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新投·花园里项目作为我市第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配售。公告如下:
一、配售房源情况
新乡市第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新投·花园里·玉兰花园项目即日起开始申购,该项目(略)
(略)/㎡。
二、准入条件
(一)以家庭为单位申购,18周岁以下的家庭成员应当计入家庭人口,不影响其成年后享受“保住房”申购政策;18周岁及以上的家庭成员可计入家庭人口,也可作为单户家庭独立进行申购,计入家庭人口的,视为已享受“保住房”。申购家庭应选取1人作为“保住房”的主申请人,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购家庭应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为本(略)
(叁)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略)
(四)配售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原则上只能购买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享受公租房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后,应在交付后6个月内退出公租房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逾期未退出的,取消其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
(五)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不受户籍、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保住房”优先面向城市引进人才供应。
叁、配售程序
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群众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进入后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点击“资格申请”按照申请人家庭情况选择对应类别,并依照提示填写人员信息、上传证件材料,提交申请即可,资格申请实行常态化受理。
经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略)、核对、摇号、选房、购房等,具体流程相关问题可前往接待中心现场咨询。
四、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略)
接待中心位置:人民西路与西环路交汇处向东500米路北
温馨提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面向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政策性住房。未尽事宜,按照《新乡市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办法(试行)》和《新乡市保障性住房(配售)准入、配售及封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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