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介绍
1.1 采购项目名称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项目
1.2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为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保险经纪人为中核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投保人为中国核工业二叁建设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中国核工业二叁建设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中国核工业二叁建设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2.2 服务期限
保险期间为自被保险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之日起至财产保全之诉全部结案目申请执行时效届满之日终止,包括因诉讼财产保全错误引发诉讼全部结案且申请执行时效届满之日。
2.3 服务地点
财产保全的所在地人民法院。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5
最高限价(含税)
无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应具有有效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
(2)财务状况: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不配合采购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
需提供承诺函
。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无。
(5)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1)本项目接受分(子)公司参与报价,不接受委托保险代理人代理参与本项目报价。2)需提供保险经纪佣金确认函。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参与本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惭础颁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惭础颁地址异常一致);参与本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略)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略)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
2025
年
5
月
23
日—
2025
年
5
月
27
日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略)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应答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应答文件方式:(略)络递交电子版应答文件(须在平台上进行报价,报价截止时间同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应答文件,采购单位将予以拒收。
递交纸质、电子版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5
年
5
月28
日
9
:
00
。
(2)纸质应答文件份数(1正1副),电子版必须同纸质版保持一致。当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正本为准。
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略)
北京(略)
。
6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单位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在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
不公开
开启应答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
/
。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略)
。
(略)
(略)
电子(略)
采购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略)
电子(略)
9 其他说明
9.1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
9.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如供应商存在采购公告3.2第(6)条规定的,平台会自动生成风险预警项,并自动剔除相关供应商,经平台自动剔除的供应商将被平台记录为围串标高风险供应商,并根据供应商所在名录级别冻结参与相应范围电子采购平台采购项目的权限。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
采购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