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5-05-23在招标采购导航网发布:江都区丁沟镇镇区环卫一体化市场化项目更正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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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3 13:44: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闯厂窜颁-321012-闯厂贵贬-骋2025-0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都区丁沟镇镇区环卫一体化市场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16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叁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及第四章项目需求中“本次招标作业范围包括:(1)以上图片中的阴影范围;(2)以上图片中用红线标注的道路”现更正为“本次招标作业范围包括:(1)以上图片中的阴影范围;(2)以上图片中用红线标注的道路;(3)264省道乔河港湾式公交站台一组。”
2、采购文件第叁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2.10 有机易腐垃圾处理中心的建设与维护、垃圾的收运和堆放管理(1)根据各集镇实际情况建设有机易腐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及设备,投放或置换有机易腐垃圾收集电动车辆,并负责设备及车辆的运行维护。有机易腐垃圾处理中心电费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配备专人负责各集镇内小区、单位、道路有害垃圾投放点的收运工作。协助转运有害垃圾至指定地点。(3)负责有害垃圾箱的擦洗、管理和清运,并对我区有害垃圾归集点进行管理,规范台账资料,不得自行处置有害垃圾。(4)单位有害垃圾箱每日清运,道路(果壳箱、有害垃圾箱、分类收集点)、小区有害垃圾箱每3日清运一次。”现更正为“2.10 垃圾中转站(丁沟、麾村)运维、垃圾的收运和堆放管理(1)负责丁沟垃圾中转站、麾村垃圾中转站运维,包含操作工、维修工、电工工资及渗沥液费用。丁沟垃圾中转站、麾村垃圾中转站电费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配备专人负责各集镇内小区、单位、道路和庄台有害垃圾投放点的收运工作。协助转运有害垃圾至指定地点。(3)负责有害垃圾箱的擦洗、管理和清运,并对我区有害垃圾归集点进行管理,规范台账资料,不得自行处置有害垃圾。(4)单位有害垃圾箱每日清运,道路(果壳箱、有害垃圾箱、分类收集点)、小区有害垃圾箱每3日清运一次。”
3、采购文件第叁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四章项目需求中1.2作业范围增加“2.13负责作业范围内各类广场(含镇政府院内)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参照道路作业要求及质量标准。”
4、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删除“10、中标供应商在江都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如发生变更,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报备。11、中标供应商负责做好(略)”。
5、分项报价表已调整,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5-05-23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略)
单位地址:扬州(略)
(略)
联系(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咨询热线:400-601-4000 | 客服热线:400-601-4000 转 8000 | 销售热线:400-601-4000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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