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具备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住建部门颁发)。
2.2 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部门颁发)。
(略)及以上。(同类项目指项目建设内容中包含高低压配电系统、空调冷源系统、智能化系统、通信电源系统、机架配电系统、空调末端工程、机房装修工程的至少3项内容,投标人之间的业绩不予认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示截图,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且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
2.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5 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或证明资料)。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略)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至今)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骗取中标行为的。
2.8 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9 公司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部门核发)。
2.10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住建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叠证,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部门核发)。
2.11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颁证)(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部门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