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和《昆明市财政局对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2025年度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安全,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为该项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度安全生产宣传。
二、购买主体和单位性质
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略)。
叁、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该项目一级目录为公共服务,二级目录为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叁级目录为公共公益宣传服务,目录代码为础1502。
四、资金预算
(略)。
五、购买内容
为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制作安全生产宣传视频、宣传画报、宣传用品等服务。
六、承接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叁)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飞飞飞.肠谤别诲颈迟肠丑颈苍补.驳辞惫.肠苍),“信用服务”查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比选申请人(以采购人查询上述网站的结果为准)。
(四)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对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拟按照有关政府购买服务文件和本单位内控制度要求,开展该项目的采购工作。
八、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
九、目标要求
供应商须能够满足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安全生产宣传视频、宣传画报、宣传用品等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