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围墙监控建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恒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陕西路
64号邮政钟楼退休基地)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围墙监控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齿窜础尝-齿窜贬贬-(略)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柒角壹分)
(略)柒角壹分)
6、采购需求: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围墙监控建设项目,
包含室外监控设备、终端设备采购及安装,线路布设等施工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对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对于调整优化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叁、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
2025年05月
29日,上午
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64号邮政钟楼退休基地
)
方式:现场获取。
(略)/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略)
64号邮政钟楼退休基地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磋商公告(略)》、上同时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竞争性磋商时提交下列材料:
(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
(
3)被“信用中国”(略)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的
磋商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
4)以及第二款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资料;
注: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查验,以上所需报名资料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后做扫描件,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电子版与复印件交由代理机构留存。各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
西藏阿里地区
联
系
人:
旦增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西藏恒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陕西路
64号邮政钟楼退休基地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