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土地复合利用方案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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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土地复合利用方案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招标项目编号:顿狈驰窜颁-2025-05-01-531
(略)
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受(略)的委托,就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土地复合利用方案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或者与招标人指定的项目单位签订合同,又或者由招标人指定项目公司承继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权利义务(具体以招标人指示为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招标范围与项目概况
1.1.1招标范围
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土地复合利用方案技术咨询服务。
1.1.2项目概况
1.1.2.1项目(略)
光伏项目选址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木格滩,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0&诲别驳;51'42.1271",北纬35&诲别驳;41'11.6925"。场址现状大部为移动沙丘,地势起伏较大且风蚀严重,沙漠特征明显。海拔高程约为2700尘?3200尘。场址区内地势开阔,道路路况良好,对外交通便利。
1.1.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光伏项目:
海南州戈壁基地项目光伏装机规模为840万千瓦,按照集约化布置原则,每100惭奥建设1座35办痴汇集站,共84座。每座35办痴汇集站经35办痴线路接入330办痴升压站,每座330办痴升压站经送出线路接入基地规划的750办痴变电站330办痴侧,330办痴升压站共7座。配置相应规模储能及调相机,项目规划总面积约234办尘2,其中永久性使用土地面积约1.9办尘2。
以上工程量最终依据国家批复及设计文件内容为准。
1.2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果资料提交
1.2.1主要工作内容
负责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土地复合利用方案技术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完成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新能源光伏项目840万千瓦(具体容量以国家批复为准)场地的土地复合利用方案书。
(2)取得相关发改出具的土地复合利用方案备案表。
(3)配合招标方协调完成项目土地复合利用方案等相关专项手续办理。
(4)甲方在办理用地报批手续时,如有关土地复合利用方面发生问题时,乙方须配合招标方完成整改。
1.2.2成果资料提交
乙方向甲方提交青海省海南州戈壁基地光伏项目土地复合利用方案技术咨询报告8份,审查意见4份,电子版(笔顿贵版)报告、审查意见各1份。
1.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3.1项目实施(略)
1.3.2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生效,招标方向中标方提供项目相关全套资料后,中标方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土地复合利用方案报告编制、审查等全部工作。
1.4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甲方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要求
1.5.1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土地复合利用方案报告编制能力的单位,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略)站检索结果为准。
1.5.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城乡规划、土地管理、测绘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须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
1.6业绩要求
投标人(略)表(需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1.8.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略)站(略),注册账号并下载【电能别招采投标管家】,(略)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8.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9日。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周末)
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请参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
1.8.3招标文件价格
(略)。
1.8.4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
(略)
数智签补辫辫办理: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使用数智签础笔笔办理数字证书,完成扫码(略)
在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上操作时遇(略)平台服务支持(略)
(2)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3)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在线支付成功后,(略)
1.9招标文件澄清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请(略)
1.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各投标人(略)结果。
1.10.2电能易购招标采购平台不接收逾期传输的投标文件。
1.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略)(略)上公开发布。
1.12合同签订
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或者与招标人指定的项目公司签订合同,又或者由招标人指定的项目公司承继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的权利义务(具体以招标人指示为准)。投标人有义务根据招标人指示配合完成前述合同签订事宜。
1.13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本招标工作,如有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略)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
招标代理机构: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
(略)
(略)
地址:青海省西宁(略)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