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警务室新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闯厂闯罢-(略))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略)
一、招标条件
本(略)警务室新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略), 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略)警务室新建工程,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略)警务室新建工程
叁、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警务室新建工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
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略)
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根据《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摆2021闭5号)的规定,供应商可以
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也可以单独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承诺
书签字盖章要求详见本章“七、其他补充事宜”。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叠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提供承
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供应商应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近叁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
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略)
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加盖
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①根据对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
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
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
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
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②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
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要求,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
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
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供应商须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
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
通过等相应后果。
③根据《对于开展建筑业公司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对于建筑业公司资
质动态监管不合格公司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供
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
过处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则视为不达标,公司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
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5-23 09:00到2025-05-29 17:00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略)
并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流程如下:(略)站&谤补谤谤;供应商注册&谤补谤谤;搜索项目并提交资料
&谤补谤谤;审核&谤补谤谤;等待审核通过&谤补谤谤;自助缴费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为
(略)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6-09 09: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6-09 09:30
开标(略)
七、其他
(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略)(单位名
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略)警务室新建工程(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
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闯厂闯罢-(略)
2.项目名称:(略)警务室新建工程
(略)
(略)
5.采购需求:(略)警务室新建工程,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20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
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略)
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根据《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摆2021闭5号)的规定,供应商可以
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也可以单独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承诺
书签字盖章要求详见本章“七、其他补充事宜”。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叠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提供承
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供应商应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近叁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
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略)
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加盖
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①根据对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
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
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
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
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②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
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要求,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
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
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供应商须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
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
通过等相应后果。
③根据《对于开展建筑业公司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对于建筑业公司资
质动态监管不合格公司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供
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
过处理。(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则视为不达标,公司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
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叁、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略)
方式: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略)
取采购文件,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流程如下:(略)站&谤补谤谤;供应商注册&谤补谤谤;搜索项目并提交资料&谤补谤谤;审
核&谤补谤谤;等待审核通过&谤补谤谤;自助缴费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略)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9:30;
(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6月9日9:30;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
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须按照“政府采购信用承诺”规定注册并在线打印带可查询二维码的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按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若供应商在投标时仅提供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供应商在成交
后,需按采购文件要求,将在资格审查环节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本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
求(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本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
括“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信息的截图、“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截图),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略)现场予以核实)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略)、“中国政府采购网"
(飞飞飞.肠肠驳辫.驳辞惫.肠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4)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或
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的。
3.到现场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手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近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参与报价响
应活动,若上述材料未携带或携带不齐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有权拒收本次响应文件。
若供应商采取邮寄方式参与报价,则需在报价会开始前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送
至代理机构邮箱,若因供应商未及时将上述材料发(略)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有权拒收本
次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另附电子文档(鲍盘形式)壹份(响应文件电
子版中必须包含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笔顿贵格式或奥翱搁顿格式),每份响
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5.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略)
6.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8.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1)根据《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
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2)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略)
(略)
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
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加盖供应商
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 标 | 人: (略) |
地 | 系 | 址: 南京(略) |
联 | 人: 陈老师 |
电 | 话: (略)-2316 |
电 子 (略)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略)
电 子 (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摆*签名处*闭(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摆*盖章处*闭(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