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单位重症医学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
谈判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重庆某单位
重症医学信息系统采购
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WCQYY-F1007
叁、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略)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重庆某单位重症医学信息系统
| 详见第六章商务技术要求部分
| 重庆(略)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 /
|
说明: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投标报价应包括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伴随服务等价格。
3.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物。
|
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 (略)
;
4.
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公司;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公司或控股公司。
(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公司,
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
或
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公司,也不得
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叁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
和处罚范围
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
(五)报价公司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公司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申领时间: 2025
年 5
月 22
日至 5
月 30
日,每日上午 8
: 30
至 12
: 00
,下午 14
: 3
0至 17:30
。
(二)申领(略)
。
(叁)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
非外资独资公司或控股公司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5.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公司鲜章,谈判文件缴费凭证,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