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须知
根据“特高”计划第叁批终期验收整体工作要求以及“特高”建设绩效审计工作方案,秉持“特高”审计要求远高于传统审计的宗旨,我院现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邀请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比选,以此确定2025年“特高”建设绩效审计机构服务单位,承担我院特高审计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北京市第叁批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群)建设和实训基地(工程师学院)项目绩效审计机构比选。
二、主要内容
通过查阅资料、访谈、调查等形式,对学院“特高”建设预算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叁、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按照对比选文件材料的要求将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略)
四、比选评比标准
(一)公司资质信用:25分
(二)专业技术水平(近5年业绩):30分
(叁)服务承诺:20分
(四)投标报价:25分
五、预算及付款
(略),出具审计报告经学院确认后一次性付款。
审计费用计算表
序号
| 类别
| 人数
| (略)/人·小时) | 天数
| 金额
|
1
| 主任会计师
(副主任会计师)
| 1
| 600
| 1
| 4,800.00
|
2
| 项目经理
| 1
| 400
| 15
| 48,000.00
|
3
| 助理人员
| 1
| 100
| 15
| 12,000.00
|
| 合计
| | | | 64,800.00
|
六、联系方式
(略)
(略)
第二章 比选要求
一、对供应商的要求
(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经营范围。
(二)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叁)近叁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执业注册会计师,且具有丰富的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工作经验。
(五)供应商须为我院该项目提供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少于5名专业人员,且所提供的专业人员应是财会、审计、经济或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需具有相关专业从业资格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相关工作经验。
(六)在“特高”建设绩效审计工作过程中及完成后,能够根据需求及时与我院沟通,并根据我院要求出具“特高”建设绩效审计报告。
(七)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对比选文件材料的要求
(一)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近叁年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公司正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非特殊情况下不得更换)及其他团队成员简历、职称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叁个月内缴纳社保证明及其所从事的近叁年内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材料(2022年至2024)。
(叁)报价单(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叁、评审办法
(略)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一)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完整资料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按废标处理,并按照相关文件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二)以评审小组综合评分后的平均分为参加比选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以得分高低进行排名确定入选名单。
(叁)财务处以书面形式将结果通知入选的供应商。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