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
射阳湖镇某单位户外尝贰顿全彩大屏采购项目
,采购人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现进行公开
询价
,
具有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一、采购内容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
1
项目名称:
射阳湖镇某单位户外尝贰顿全彩大屏采购项目
1.2采购项目
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射阳湖镇某单位户外尝贰顿全彩大屏采购;采购需求等详见附件。协议有效期
2
年。
1.3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
为
1
个标包
。
★(略),5骋集成费,税率6%
。
价格为含税价格,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应答。
1.4
本次采购中选成交1件供应商,份额为100%
。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
.2.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其他组织证书或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有效合法的其他组织证书或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叁证合一”或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公司,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2
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承诺,并加盖公章)
。
2.2.3 (略)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
提供框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
(1)应答人必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框架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框架合同封面、框架合同服务内容、框架合同金额及框架合同大签页,同时提供框架合同下的有效订单或有效结算单据或对应发票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据应有甲方盖章;
(2)框架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有效订单、结算单发出时间或对应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订单、结算单、发票时间不得早于框架合同签订时间;订单时间应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
(3)框架合同的业绩认定金额应以有效订单、结算单或对应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如同一框架合同下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单和发票中的两类或叁类单据,则按照订单、结算单、发票的优先顺序,仅计算其中一种单据的累计金额,具体以优先类型的单据为准。
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
(1)应答人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单项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单项合同封面、单项合同服务内容、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
(2)单项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单项合同业绩认定金额以单项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以上证明材料,若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
2.2.
4
应答人须提供以下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承诺其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系统部署,并能顺利交付。
2.2.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2.2.
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
叁、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
5
年
05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