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某大学食堂装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
,根据施工进度,项目需采购
艺术吊灯、射灯、造型壁灯等材料
,询比价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概况:装修改造面积:约7155.67平方米。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等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实现全部功能所发生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等全面负责。发包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
2、工程地点:四十一团。
3、询比价详情:详见清单。
4、报价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运损费、税金等所有费用,货到现场,产物合格证随货同行。为了明确和落实投标单价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施工中无论发生何种情况,本投标合同清单固定单价均不调整更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工期风险、资金风险、税金风险等。
5、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现场,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在质保期满后付清,质保期
2
年,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电汇及供应链金融。
6、其他要求:
(
1)工程量:表中所列为暂定采购量,采购量最终以符合设计图纸的实际到货量为准结算。
(
2)投标人须在附件上传加盖公章的投标报价明细表。
7、投标要求:
(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滨笔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3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反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3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兵团市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8、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