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1、竞价介绍:破碎机备件一批,分标段总价最低中----标原则,分2各标段,标段一颁(略)+颁(略)+颁(略),标段二颁(略)+颁(略)。
2、报价要求: 1、网上请报买方指定仓库交货的不含增值税价格报价(含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 2、报价时供应商应保证填写的制造商、产地、上级供应商等信息真实有效,上级供应商及制造商必须填写全称,一经发现虚假情况,需方保留追溯的权力; 3、原则上开标后不再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更改说明,除非是操作性的错误,例如小数点错位、计量单位看错等,允许修正后进入评标程序; 4、报价前务必确认与主体设备的匹配性,对物料型号或附件存疑请在报价前核实无误后再行报价。无误后再行报价。
3、合同执行周期:
4、交货期要求: 以订单实际交货期为准
5、验收要求: 1)需方在收到货物时,由宝武指定的仓库管理人员对货物外观(含包装)、数量进行现场验收: (1)外观验收:包装无破损、货物外观无损环、无浸水雨淋。 (2)数量验收:仓库管理人员根据卖方提供的PSCS系统送货单进行验收。对于数量较多的货物,允许分批次交货。按需方仓库实际计量结果为准。发生数量异议需方在收货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以书面形式通报供方,需与需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补供。 2)质量验收:按询单要求,按供应商交货时提供的产物检验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质保书验收。需方在收到货物30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除另有约定外,质量验收以需方检验结果为准。 3)质量保证:在需方合理存放前提下,货物首次使用起1年内需方可向供方提出质量异议,但最长不得超过货物交付起2年。 4)中----标供应商供货时提供准确的图纸、铭牌、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否则可拒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负责。
6、结算付款:验票合格15天内支付6个月的商票、通宝。
7、质量保证金: 无
8、中----标及废标原则: 1、按照发询清单中的型规要求报价,分标段总价最低中----标原则,分2各标段,标段一颁(略)+颁(略)+颁(略),标段二颁(略)+颁(略)。 2、报价供应商少于三家,且无历史价参考时,考虑竞争不充分不拟签;如为多次发询物料满足两家报价可参考历次报价情况拟签。 3、报价产物性能参数低于我方要求或不符的,可废标。 4、不满足询单其他要求,如结算方式、交货期限、报价要求等可废标。
9、标的物其他要求:原厂为南昌矿机,如所报非原厂件,必须经使用单位同意。 业务(略)
10、其他交付要求:
11、其他保证金: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