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公司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对于调整优化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对于印发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7)《对于印发节能产物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对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9)《对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物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对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公司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对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公司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对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获取采购文件途径:2025年05月18日至2025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3.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对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略)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