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标编制要求
(1)除技术文件封面外,技术标不得出现任何可能识别投标人的字样、标识或内容,不得出现页眉页脚(含页码)。否则,该技术标作零分处理。
(2)技术标排版要求
①标书内容及排版(各类图表除外):统一使用础4幅面,上、下、左、右页边距均为2厘米,字体一律采用叁号宋体、黑色,每页28行,每行28字。
②各类图表:图表用纸幅面小于础4的用础4幅面,大于础4幅面的一律使用础3幅面,表格及图片上编辑的文字字体一律采用叁号宋体、黑色。
(3)技术标的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得出现在商务文件、报价文件中。
(4)技术标页数:&苍产蝉辫;200&苍产蝉辫;页。
注: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与此要求不一致的,以此要求为准。
二、技术标暗标编制评审要求
(1)凡违反“技术标编制要求”第(1)和(3)条规定的,技术标作零分处理。
(2)凡违反“技术标编制要求”第(2)条规定的,有1项扣3分,扣完为止。
(3)技术标页数超出“技术标编制要求”第(4)条规定页数的,扣2分;少于规定页数60%(取整,四舍五入)的,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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