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的物(项目名称):
生产废料(废塑料、废纸、废铝、废膜等)回收清运
2、 标期内预估采购数量(实际数量以每月双方核对确认的数量为准):
预估年产生总量约150吨,实际废品数量按照招标方每月《原辅材料日报表》生产领用数据进行核对结算。
3、 相关要求:
3.1 标的物质量要求(项目描述及效果要求):
及时收集清运并规范处理招标方产生的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环保要求,对废品收集箱内外及废品暂存场地及时清洁,保证现场美观整洁。
3.2 供应商要求:
3.2.1公司注册成立时间≥3
年、注册资金≥500
万人民币。
3.2.2投标方必须自行配备1.5
吨以上固定小货车,每日及时收集、整理及清运我司产生的生产废料,并保持废品暂存区干净整洁无废品积压,直接将废料拉回分拣者优先考虑。
3.2.3工厂生产期间每天至少安排2词3
人不间断将车间和发货现场产生的包装物废品及时用小拖车拉到临时存放区进行分拣后装车,将废料收集箱内外清洁后送回原处,确保生产、发货现场及临时存放区随时处于清洁状态,能将废料直接拉回自有场地分拣处理者优先考虑。
3.2.4如需在招标方设立废品临时存放区,则必须在整理完废品后将临时存放区废品摆放整齐,及时对废品暂存区进行清洁,地面无积水及各种污渍、糖浆残留。
3.2.5在招标方进行生产混装期间,需安排人员不间断往返生产现场清运混装产生的废纸、废膜等废品,不得由于废品清运不及时导致现场废品杂乱影响安全和生产进度,能根据废品产生情况及时增加人员提高清运效率。
3.2.6接到厂方通知后,能快速到场清运完所有滞留废品并将现场打扫干净,无积水或糖浆残留。
3.2.7投标方必须有用于废品存放的场地,且足以将招标方的生产废料拉回到自有场地进一步处理、存放(提供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招标方可现场突击考察)。
3.2.8生产拉罐混装产物时产生的外箱笔贰
塑膜内含纸板,不得在招标方厂内分拣,需直接清运拉回至回收商自有场地自行分拣,报价时请考虑该项人力成本和运输费用。
3.2.9投标方必须由正规的废品处理渠道,保证废品处置符合法律法规和当地环保部门要求。
3.2.10当地环保部门强制要求废品进行线上平台规范操作时,中标方需同步(略),否则招标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另选其他投标商合作,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进行任何经济补偿措施。
3.3 投标保证金:(略),招标活动结束后一月内退还
3.4 履约保证金:(略),中标并收到履约保证金后签订合同,合同到期无经济纠纷时凭收据退还。
3.5 项目相关的其他要求:
当月废品货款在下月初双方完成确认签字,回收商及时缴纳货款至招标方,招标方收到货款后开具13%增值税专票给到对方。
3.6 中标方中标后,除招标方书面同意以外,不得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请符合上述条件并有合作意向的单位来电来函,联系我司采购部李先生索取招标资料。
(略)
联系(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