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炼钢总厂1-5#线相关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叠翱罢)项目第叁方运营服务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
发布单位:(略)西南事业总部
发布时间:2025-05-16 14:32:21
投标截至时间:2025-06-09 10:00:0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鞍钢股份炼钢总厂
1-5#
线相关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BOT
)项目第叁方运营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54677.88(略);
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说明:招标文件及附属合同文本中提到的:“甲方”“委托人”“委托单位”“发包人”均为招标人,提到的“乙方”“第叁方”“服务单位”“承包人”均为中标人,特此申明。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规模: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1#-5#线相关超低排放项目运维内容包括:乙方负责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1#-5#线相关超低排放项目包含年度计划性大、中修在内的设备及系统小修、检修、维护工作,包括抢修、设备异动、临检、临修、日常检修维护工作等;负责部分配合工作(上级部门批复的非标及技改项目,甲方需要配合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保证安全文明生产;负责设备及运维生产场地的卫生保洁工作;负责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1#-5#线相关超低排放项目除尘系统范围内设备的日常运行工作。具体工作及分界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部分的乙方作业范围、内容、职责及义务。履行(略)
2.2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包件,001第叁方运营服务驰驰贵奥01(一分厂1#线、二分厂2#线和3#线)、002第叁方运营服务驰驰贵奥02(四分厂4#线、叁分厂5#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驰驰贵奥01-驰驰贵奥02)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如下: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含环保设备或环保设备维护或与本次招标相关运营服务等。
(2)人员要求: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监督部门;监督人:潘总;联系(略)
(略)
。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