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集条件
(略)受(略)的委托,对宁波银行宁波地区支行技防设备安装服务工程定点采购项目面向宁波大市范围内公开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并具备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一级资质或者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公司资质等级一级资质。
2.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竣工日期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供应商完成过银行业安防工程施工业绩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二)指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2.4指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叠类)。
(叁)其他要求:
2.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指派本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指派本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2.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指派本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宁波银行历年来的采购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
3. 报名方式及起始时间
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5月16日08:30—17:00 至2025年5月 23日08: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到宁波(略)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格式详见附件1;
(2)银行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格式详见附件2;
(3)指派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叠类),格式详见附件3;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详见附件4;
(5)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5;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发布媒介
4.1本次召集公告同时(略)站(略)上发布。
5.联系方式
召集人:(略)
召集代理人:(略)
地址:宁波(略)
(略)
电子(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