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拟对宜宾叁江新区2025年智能固态电池创新中心改建项目(一期)办公设施设备(补充)采购内容,进行标前询价工作,兹邀请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宜宾叁江新区2025年智能固态电池创新中心改建项目(一期)办公设施设备(补充)采购。
2
、项目概况:本次拟进行宜宾叁江新区2025年智能固态电池创新中心改建项目(一期)办公设施设备采购,主要包括路由器、交换机、补辫、显示屏等办公办公设施设备(具体详见附件2)。
3
、标前询价内容:本次询价内容主要包括路由器、交换机、补辫、显示屏等等办公办公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作,以及为配合以上办公设施设备安装的辅助材料等
。
二、工期
:2025年6月25日前完成办公设施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和验收移交工作。询价人有权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以及实际使用需求,调整交付时间。
叁、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生效后,询价人确认供应商已开始进行该项合同产物的生产或备货并且接到供应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20%的价款。
2
、全部货物到安装现场并经查验后,询价人接到供应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至合同金额70%的价款。
3
、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后,询价人接到供应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至货物实际结算金额97%的价款。
4
、货物尾款:实际结算金额3%的价款,产物使用满一年,无重大质量问题,询价人财务部门接到供应商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询价人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后的
15
个
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无息支付实际结算金额3%价款的货物尾款,若出现质量、服务等问题,询价人可予以扣减
。
四、报价说明
1
、宜宾叁江新区2025年智能固态电池创新中心改建项目(一期)办公设施设备(补充)采购,参照相关规范要求,报价时需考虑相关费用。
2
、本报价已充分考虑安装设施设备所需的
辅助材料、
通讯费、税金、利润、管理人员住宿费、餐费、差旅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3
、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1。
4
、清单明细详见附件2。
5
、报价文件需盖鲜章,应包含标前询价报价书及其相关附件、法人证照(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五、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证照(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合法有效。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标前询价函
的获取
凡有意报价者
请于2025
年 5
月 16
日0
时00
分至2025
年 5
月 19
日12
时00
分
在
宜宾市属国有公司数字化招采平台
上(略)自行下载询价资料。
七、标前询价函的递交
1
、询价函递交截止时间(询价开封时间):
2025
年5 月19 日
12:00
前。
2
、询价函递交(略)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兴大道沙坪路
7
号宜宾市科技创新中心
D1-A
座
9
楼。
3
、询价函递交方式:密封递交
(现场、邮寄等方式均可)
4
、递交包含内容:法人证照(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纸质报价函(附件1)、纸质采购报价清单(附件2),以上均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
八、(略)
询价人:
(略)
地 址:宜宾(略)
(略)
九、其他说明
本次询价内容不作为采购依据。
(略)
2025
年5月14日